在數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,大型科技公司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無數人的神經。近期,歐盟與蘋果公司之間因《數字市場法案》(DMA)的實施而引發(fā)的監(jiān)管風暴,再次將這一話題推向了風口浪尖。在這場激烈的交鋒中,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·維斯塔格(Margrethe Vestager)以其堅定的立場和強硬的手段,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。
6月29日,在歐洲論壇(Forum Europa)上,瑪格麗特·維斯塔格對蘋果公司推遲在歐盟推出Apple Intelligence等關鍵功能的決定表達了強烈的不滿和批評。她直言不諱地指出,蘋果公司的這一決定不僅是一個“令人震驚的公開聲明”,更是對市場競爭的公然阻礙。她強調,DMA的核心目標是確保開放競爭,任何企業(yè)若想在歐盟市場運營,都必須遵守這一原則。
蘋果公司在聲明中雖然表示計劃將Apple Intelligence等功能推廣到歐洲市場,但卻以“監(jiān)管不確定性”為由,推遲了這一計劃的實施。公司聲稱,擔心DMA的互操作性要求可能會危及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,從而損害其產品完整性。然而,這一解釋并未能平息歐盟方面的質疑和不滿。
瑪格麗特·維斯塔格對蘋果的擔憂表示了強烈的不滿。她認為,蘋果公司所謂的“監(jiān)管不確定性”只是其為了維護自身市場地位而找的借口。她指出,DMA的出臺正是為了打破大型科技公司的壟斷地位,促進市場的公平競爭。她強調,任何企業(yè)都不應利用自己的市場優(yōu)勢來阻礙創(chuàng)新和競爭。
與此同時,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公司可能違反DMA的行為展開了多項調查。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對蘋果應用商店支付系統(tǒng)的調查。歐盟委員會指責蘋果違反了DMA中的反操縱條款,即禁止應用程序開發(fā)商向用戶免費告知公司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之外的其他支付選項。這一指控如果成立,蘋果將面臨高達其全球年收入10%的巨額罰款,根據2023年的銷售額計算,這一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美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并非蘋果首次因違反歐盟反壟斷規(guī)則而受到處罰。早在DMA生效之前,歐盟委員會就因蘋果違反之前的反操縱規(guī)則而對其處以了18億歐元(約合19.5億美元)的罰款。該處罰決定源于蘋果阻止競爭對手的音樂流媒體應用告知用戶,在iOS應用之外注冊可以支付更少的訂閱費用。這一行為被歐盟委員會認定為濫用市場地位,對消費者造成了不公平的影響。
面對歐盟的嚴格監(jiān)管和潛在巨額罰款,蘋果公司顯然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。然而,從另一方面來看,這也是歐盟在數字經濟時代維護市場競爭秩序、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?,敻覃愄亍ぞS斯塔格作為歐盟競爭事務的堅定捍衛(wèi)者,她的強硬立場和堅定態(tài)度無疑將對全球科技產業(yè)的未來發(fā)展產生深遠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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