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標準
1 范圍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測試技術內容和要求。
2 技術要求
2.1 高壓配電裝置絕緣電阻測試
2.1.1 可動部分絕緣電阻,用2500V搖表測試,不低于1MΩ。
2.1.2 高壓主回路的絕緣電阻,不低于250MΩ。
2.1.3 測量絕緣電阻時應斷開高壓保護回路。
2.2 交流電動機絕緣測試(運行中)
2.2.1 定子額定電壓在1000V以上的,在接近運行溫度時,用2500V搖表測量,定子不小于1MΩ,轉子電阻不小于0.5MΩ。
2.2.2 定子額定電壓在1000V以下的,用1000V搖表測量,絕緣值不小于0.5MΩ。
2.2.3 額定電壓在1000V以上的電機,需要測量絕緣吸收比,在1000V以下的,不需要測絕緣吸收比。
2.2.4 絕緣吸收比可判斷電阻絕緣繞組應受潮,其吸收比系數R60/R15應不小于1.3,其中R15分別表示兆歐表搖60s、15s時的絕緣電阻比值。
2.3 交流電動機修復后絕緣電阻測試
2.3.1 修復后電機測量繞組相與相、相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,對于繞線式轉子電動機,還應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。
2.3.2 對于額定電壓在500V以下的電機用500V搖表測量,500V~3000V之間的電機用1000V搖表;3000V以上的電機用2500V的搖表。
2.3.3 500V以下的電機,修復后的絕緣電阻不低于1 MΩ,500V以上的電機,修復后繞組的絕緣電阻不低于5 MΩ。
2.3.4 修復后的大容量電機,還應測試絕緣吸收比。
2.4直流電動機修復后絕緣電阻測試
2.4.1 直流電機繞組的絕緣電阻,應在熱態(tài)或溫升試驗后立即進行測定,應不低于下列所求得的數值。